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通知
城市环境卫生室城是城市形象的直观体现,也是关乎市民生活品质和健康的重要因素。为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现就进一步做好城市环境卫生工作有关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打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为总体目标,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考核等措施,显著提升城市环境卫生质量,使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城乡结合等区域的环境卫生状况得到根本改善,市民对城市环境卫生的满意度大幅度提高。
二、整治重点
(一)加强道路清扫保洁
1.全面落实城市道路网格化保洁责任,实行“普扫+巡回”的保洁模式,增加重点区域和时段的清扫频次,确保城市道路路面干净、整洁,无垃圾堆积、无杂物散落,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2.大力推广环卫保洁智能化管理,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作业率,城市主次干道机械化作业率达95以上, 支路及其他道路机械化作业率达到90以上.合理安排机械作业时间,避免影响交通和市民生活。
3.加强对人行道、绿化带、树穴等区域的精细化清扫,定期开展冲洗作业,清楚积尘和污渍,保持道路附属设施清洁。
(二)深化生活垃圾分类
1.科学合理设置分类收集容器和投放点,投放点应设置明显标识和引导牌,配备洗手设施和照明设备,方便市民投放。投放点外观要保持干净整洁,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新。
2.严格实行定时定点收集制度,明确收集时间和路线,并向社会公布。收集清运过程要密闭化作业,严禁垃圾“跑冒滴漏”,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3.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市民垃圾分类意识和参与度。建立垃圾分类激励机制,对积极参与垃圾分类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强化居民小区环境卫生治理
1.督促小区物业企业切实履行环境卫生管理职责,定期组织开展小区环境卫生大扫除,彻底清楚楼道杂物、屋顶平台、绿化带隐藏物、沟渠淤泥等卫生死角,保持小区环境整洁。
2.加强对小区内乱贴乱画、小广告的清理整治,及时修复破损的楼道墙面、围墙及地面瓷砖,确保小区建筑物外立面整洁美观。
3.完善小区内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加强对居民垃圾分类的指导和监督,提高小区垃圾 分类准确率。
(四)加大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力度
1.针对城乡结合部存在的环境卫生问题,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清理积存垃圾、建筑废弃物、杂草杂物等,清除卫生死角。
2.加强对城乡结合部道路的清扫保洁和日常巡查,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合理设置垃圾桶、垃圾收集点和中转站,确保垃圾及时清运,杜绝垃圾乱推乱放和焚烧现象。
3.建立健全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明确管理责任,加强部门协同配合,防止问题反弹。
(五)规范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管理
1.加大对在建工地的巡查力度,督促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管理要求,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施工,设置规范的施工围挡。
2.加强工地扬尘和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垃圾管理,配备降尘设施设备,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洒水降尘,确保工地降尘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建筑废渣装卸要规范,严禁“抛、撒、滴、漏”现象发生。
3.要求施工企业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做到日常日清,对施工结束后的场地,要及时进行清理和平整,回复周边环境。
(六)提升河道环境卫生水平
1.按照分级负责、分片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全面落实河道保洁长效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河道保洁巡查制度,增加巡查频次,及时发现和清理河道白色垃圾、树挂垃圾、河面漂浮物等,确保河道内无垃圾堆积,河岸整洁美观。
2.加强对河道管理范围内乱搭乱建、乱倾乱倒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禁将污水直排河道,保持河道水质良好,河道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标准。
3.在台汛期等特殊时期,要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应对措施,有效控制和减少水面环境突发事件对河道水环境产生的影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将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本地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城市环境卫生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
1.城管部门作为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统筹、调度、指导、巡查等管理作用,加强对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住建部门要督促指导物业企业做好居民小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加强对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的监管。
3.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河道水质的监测和监管,依法查处违法排污行为。
4.商务部门要督促指导商场、超市等商业场所做好环境卫生工作。
5.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环境卫生监管,督促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落实环境卫生责任。
6.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要切实做好背街小巷、社区等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工作,指导监督责任区内沿街商户或其他相关经营单位做好各自责任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工作。
(三)加大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和文明素质,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城市环境卫生治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查考核
建立健全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监督考核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和评分办法,加强对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监督考核。定期对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进行检测和评估,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资金投入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资金投入,保障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环卫设施建设维护、垃圾分类宣传推广等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拓宽资金筹集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
(二)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环卫队伍建设,提高环卫人员的工资待遇和福利水平,改善环卫人员的工作条件。定期组织环卫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环卫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关心关爱环卫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慰问活动,增强环卫人员的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
(三)完善设施设备
加大对环卫设施设备的投入和更新改造力度,配备先进的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等设备,提高环卫作业效率和质量。合理规划布局环卫设施,加强对环卫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环卫设施正常运行。




